绍农法[2008]143号
关于印发《绍兴县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滨海工业区:
为提高我县应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,及时、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,维护社会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》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渔业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绍兴县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绍兴县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
二OO八年七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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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渔业 渔船 安全 预案 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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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市农业局、县委办、县府办、县府应急办、陈吉安副县长、李海洋副县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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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 |
绍兴县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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